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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组织开展“以案示警 以案说责”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近日,梅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组织国企领导干部、商务局及其下属企业领导干部和相关财务工作者共27人走进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参加“以案示警以案说责”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庭审现场,一个个证据链条清晰还原了梅河口市大井商场原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卞某一步步沦陷于利益诱惑而忘记初心使命、背弃理想信念走上犯罪道路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蜕变过程,让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在为当事人违纪违法惨痛教训扼腕叹惜的同时,大家都把自己摆进去,纷纷表示,要坚决摒弃“看客”心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通过这场生动的警示教育,使我深切认识到自己也要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对身边人、身边事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审计,杜绝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现象的发生。”梅河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柞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后由感而发。

  “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行使能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反之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集团要以此案为镜鉴,结合发展实际,深入细致排查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内控机制,从根源上杜绝风险、堵塞漏洞。”梅河口市新发展工农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凤鸣表示。

  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结合案情精准锁定教育对象,把警示教育课堂设在庭审现场,通过直观生动的“现场式”教育,“面对面”即时警醒,对症下药,全面提升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下一步还要持续深入推进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查办案件功能最大化。(胡晓卉 佐文)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403/t20240325_8886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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