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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梧州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回访教育促干部从“有错”变“有为”

发布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覃某积极参与今年我市应急系统的创新项目研究工作,获上级认可。”近日,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某监督单位进行回访,了解覃某近期的工作表现时,该单位分管领导说道。

  

  今年1月,覃某未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错误,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批评教育。针对覃某的情况,该纪检监察组于3月初对其开展回访教育,进行思想开导和关心鼓励,帮助其重拾干事创业积极性。

  

  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是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生动实践。该纪检监察组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爱激励,跟踪了解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同时,通过听取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对其在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反映和评价,进一步提升回访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既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又促使他们强化责任担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上,要多把廉洁关、质量关,让项目真正惠及老百姓。”不久前,该纪检监察组来到岑城镇塘坡村,一边了解村里项目建设情况,一边对在此驻村的祝某开展“二次回访教育”,教育引导其加强驻村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与此同时,该纪检监察组还与村委干部、村民群众“拉家常式”了解祝某驻村工作情况,大家普遍反映祝某能严于律己、担当负责,较为出色地完成各项驻村工作。

  

  此前,祝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对祝某进行回访教育后,祝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主动提出到比较偏远的地区塘坡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的意愿。后经组织考察,祝某顺利到任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说:“我们并没有因为祝某换离岗位后而放弃跟踪教育,在祝某驻村后,纪检监察组派出人员第一时间到塘坡村开展回访教育,了解其工作情况。”

  

  针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差异性,该纪检监察组“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个人情况清单和回访清单,通过调阅案卷、查看廉政档案、实地走访、面对面谈话等方式,建立“动态台账”,台账中详细记录回访对象思想、生活、工作状况及岗位廉政风险点,对回访教育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在回访清单中,该纪检监察组另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详细记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经回访教育后的现实表现,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表现形成综合性书面评价,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评比、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真正做到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以案促改及干部考核任用相结合,达到治理、教育与激励的三重效果。

  

  此外,该纪检监察组以“跟进式”监督压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通过做细做实谈心谈话、廉政家访、以案促改、建章立制等工作,从严从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321/gxjjw65fc01f4-189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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