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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发布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为约束党员网络言行,新《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日前,芦溪县芦溪镇纪委负责同志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线,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全镇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生动的纪律教育课。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芦溪县深入贯彻落实三次全会精神,把开展纪律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全县统一部署开展纪律教育“开年第一课”活动。

  活动中,该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新修订《条例》,将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贯通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不断夯实治本基础。参加“开年第一课”活动后,县委组织部干部小王深有感触:“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作出了一些细化规定,我们必须长期反复学习。”

  “开年第一课”让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纪法教育。该县纪委县监委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专家讲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等形式,持续推动《条例》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敷衍了事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陈沙)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403/t20240304_1038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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