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安监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安监内参>正文

民乐:推行清单式“备忘录” 为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这个案子,因为涉案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方面的证据还不全,需要再补充完善。”近日,张掖市民乐县纪委监委在审理一起违反党纪案件中发现,材料中缺少相关证明材料,便及时列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反馈给办案部门。

  今年,民乐县纪委监委从机制上创新方式方法,以“3+1”清单化管理为案件审理提供“备忘录”,促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

  清单化管理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常见问题,建立审查(调查)卷卷内材料顺序清单、乡镇审查卷卷内材料顺序清单、审理卷卷内材料顺序清单等3张“清单”,并对案件办理过程出现错漏、需要注意事项坚持做好“审理笔记”,列出1张“问题清单”,在案件形式审核完毕后反馈至审查调查部门。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要求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严格按照3张排卷顺序“清单”装订成卷,审理室在收到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后,严格执行每案必须由两人共同阅卷、共同审核制度,从细节入手,对遇到的证据瑕疵、程序问题,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清单,对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每个环节、每份材料,逐案字斟句酌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以审理笔记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至审查调查部门,待审查调查部门案件整改完毕再次移交后对照审核。

  “有了清单的指引,我这个审理新兵工作起来条理更清晰,底气也更足了。”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不久的南古镇纪检专干说。

  县纪委监委办案部门可根据3张“清单”将案卷材料组卷,审理人员按照1张“问题清单”,发现问题按单反馈给办案部门及时完善证据材料,从案件办理源头、审理过程把好关口,有效巩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供稿 张莹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1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交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监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监法制网 aj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101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