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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租房减免60%,

发布时间:2020-11-17 作者: 来源:

  近日,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居住困难,增强住房困难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联合制定《威海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办法》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办法》指出,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实物保障为辅。同时结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空置情况和保障对象意愿,灵活落实保障措施。

  《办法》强调,承租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按应保面积实行相应租金减免,城市特困或城镇低保家庭减免90%,低收入家庭减免80%,新就业无房职工减免6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减免40%。

  《办法》要求,城市特困、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4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新就业无房职工每月每平方米补助8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助6元。结合市区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数量和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等情况,确定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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